實現氣浮分離的條件
實現氣浮分離的條件
實現氣浮分離的條件
氣浮過程包括氣泡產生、氣泡與顆粒(固體或液滴)附著以及上浮分離等連續步驟。實現氣浮法分離的必要條件有兩個:
(1)必須向水中提供足夠數量的微細氣泡,氣泡理想尺寸為15~30"m;
(2)必須使目的物呈懸浮狀態或具有疏水性質,從而附著于氣泡上浮。
當水中升起的空氣泡與疏水固體粒子接近時,穿透包Χ固體粒子的水層(具有某一臨界厚度),氣泡與粒子黏著,一起上浮至水面,形成泡沫(亦稱浮渣)。水中通入氣泡后,并非任何懸浮物都能與之黏附。這取決該物質的潤濕性,即能被水潤濕的程度。各種物質對水的潤濕性可用它們與水的接觸角來反映。黏附的概率與粒子浸潤性有關,粒子的浸潤性以浸潤角的大小來表示,浸潤角越大,附著的概率越大,氣泡附著在粒子表面也就越牢固。吸附現象和水中的表面活性物質、電解質均影響懸浮粒子表面的浸潤性能。表面活性物質吸附在粒子表面,降低其浸潤性,使粒子變為疏水性。常用的表面活性物質有植物油、脂肪酸及其鹽類、硫醇、烷基硫酸鹽和胺等,提高溶解氣體在粒子表面的分子吸著作用也可增加粒子的疏水性。通常情況下,浸潤角>90。者稱為疏水性物質,容易與氣泡吸附,當該物質相對密度小于1時,用氣浮法就特別有利。當浸潤角趨近1807時,這種物質最易被氣浮。浸潤角<90。者稱為親水性物質,這種物質吸附不牢,易于分離。當浸潤角趨近O。時,這種物質就不能被吸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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